第一次变更内容
公告信息
变更说明 |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副高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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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设计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越秀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设计劳务分包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对越秀区14057户老旧共用用水设施实施改造工程的资料收集整理、劳务绘图及施工配合。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6.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资质 / 。
□(2)供应商应当具有 / 年 / 月至今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技术人员:须具备不少于4名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工程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副高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注:以上人员须具有近三个月(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分公司参加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采购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1)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2)其他禁止情形: /
(1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供应商出具的《关联方核查表》)。
6.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6楼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17: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6楼
十二、其他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在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6楼前台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美颐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