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司厅巷东禅巷片区有机更新项目(一期)全过程代建-设计-合作运营
补充文件1号
台建招备[2025]2052号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六“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格式八“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现重新提供格式,详见附件。
2、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和招标公告执行,本次修改对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盖章):
2025年6月25日
六、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黄岩区司厅巷东禅巷片区有机更新项目(一期)全过程代建-设计-合作运营
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序号 | 自查内容 | 招标文件 条款号 | 投标要求 | 自查情况 |
1 | 投标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 | 1.4.1(1)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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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1.4.4(1)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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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1.4.4(2)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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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为与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 1.4.4(3)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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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 1.4.4(4)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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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1.4.4(5)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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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1.4.4(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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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1.4.4(7)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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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1.4.4(8)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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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1.4.4(9)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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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是否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4.4(1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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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是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 1.4.4(11)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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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是否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4.4(12)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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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1.4.4(13)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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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是否存在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 1.4.4(14)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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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是否存在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 | 1.4.4(15)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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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4.4(1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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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八、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
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
3.承诺不存在以下串通投标行为:(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套投标工具、同一套计价软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6.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我单位******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惩戒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
8.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投标。
9.承诺本公司的投标资格已按照《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逐条自查,并如实填写。
10.承诺不存在他人以本公司名义投标或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1.******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的行为。
12.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我单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 ,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其他: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 。
14.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本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 __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标中使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