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BD-CG-2025-054
二、项目名称******中学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街道柏庄财富广场2号办公楼309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中学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芜湖十二中食堂建筑面积5530m2,集浴室、电开水炉房等多功能为一体,能同时满足1200人就餐, 芜湖十二中现有学生2100人,教职工及物业工作人员200余人,其中住宿学生约为400人,目前中餐就餐人数约为700人左右,早餐人数50人左右、晚餐就餐人数约为200人左右。
******服务中心/超市)(以下简称食堂)、浴室(含电锅炉房)经营权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惕生、盛纪花、朱勇、强军、刘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2、收费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供应商业绩:******中学食堂及超市经营合同;3、芜湖市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经营权合同
(三)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及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中学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乌霞西路61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无为市濡须路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梅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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